为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,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,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《关于公布宜宾市“冠状动脉内膜切除术”等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及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类别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现就《通知》内容解读如下:
一、《通知》公布的37项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限价。
二、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,接受社会监督。
三、《通知》自2025年5月9日起试行,原则上试行期两年,其中,新开展项目为省局新增试行期项目的,若新开展试行期满省局仍未发布正式价格,则继续试行。各县(区)医保局和各医疗机构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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