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障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(DRG)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,2025年1月3日,市医保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印发<宜宾市CHS-DRG细分组方案(2.0版)>的通知》(宜医保办〔2025〕1号),现将政策解读如下:
一、政策背景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.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医保办发〔2024〕9号)、《关于印发四川省按病组(DRG)付费分组目录和按病种分值(DIP)付费病种库并做好落地应用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川医保办发〔2024〕9号)文件要求,市医保局按照全省统一的DRG目录,基于我市历史数据开展了DRG细分组基准点数测算,并邀请医疗机构专家进行基准点数论证,最终形成了《宜宾市CHS-DRG细分组方案(2.0版)》
二、主要内容
《宜宾市CHS-DRG细分组方案(2.0版)》共809组DRG,其中758个稳定组,32个非稳定组,19个历史空组。同时,因ADRG和DRG细分组变化,基层病组暂调整为11个,基层病组调整系数统一设置为 1,实现全市同病同价。
三、实施时间
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。2024年度清算工作按照《关于印发<2023 年宜宾市 CHS-DRG 细分组方案(1.1 版)>的通知》(宜医保办〔2023〕88号)文件执行。2024年度清算结束后,宜医保办〔2023〕88号文件同步废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