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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《宜宾市CHS-DRG细分组方案 (2.0版)》的通知
来源: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  时间:2025-01-06 15:06:00
 
  

各县(区)医疗保障局、卫生健康局、中医药管理局,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,各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:
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.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医保办发〔20249号)、《关于印发四川省按病组(DRG)付费分组目录和按病种分值(DIP)付费病种库并做好落地应用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川医保办发〔20249号)文件要求,我局按照全省统一的DRG目录,基于我市历史数据开展了DRG细分组基准点数测算,并邀请医疗机构专家进行基准点数论证,最终形成了《宜宾市CHS-DRG细分组方案(2.0版)》(详见附件),现印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一、《宜宾市CHS-DRG细分组方案(2.0版)》共809DRG,其中758个稳定组,32个非稳定组;其中AA19心肺移植、AA29心脏移植、AB19肝移植等19DRG组,由于无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和医保结算数据无法测算基准点数,故相应病组进入历史空组。

二、因《宜宾市CHS-DRG细分组方案(2.0版)》相关ADRGDRG细分组变化,基层病组暂调整为11个(详见附件)。基层病组调整系数统一设置为1,实现全市同病同价。下一步,市医保局将适时对基层病组范围进行动态调整,进一步有效促进分级诊疗。

三、本通知自202511日起实施,执行期间如遇国家、省有新规定,从其规定

四、2024年度清算工作按照《关于印发2023年宜宾市CHS-DRG细分组方案(1.1版)的通知》(宜医保办〔202388号)文件执行。2024年度清算结束后,宜医保办〔202388号文件同步废止。

五、本通知由市医保局负责解释,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,请及时向市医保局报告。

附件:宜宾市CHS-DRG细分组方案(2.0版)

宜宾市医疗保障局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
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

202513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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