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)、《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》(川医保规〔2024〕2号)、《宜宾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》的规定,经审查以及现场评估,以下医药机构符合申办条件,现拟确定为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,自2026年1月8日起至2026年1月14日止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,于2026年1月14日前向江安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反映。公示名单如下:
2026年第一批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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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医药机构名称 |
法人以及主要负责人 |
执业地点 |
经营 性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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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宜宾弘康精神病医院 |
王海粉 刘金平 |
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桐梓镇踏水桥村踏水桥组等 |
营利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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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江安鑫康医院 |
钟春旭 梁涛 |
江安县迎安镇石峰村建设路66号、67号、109号门市、90号、91号、92号、93号1楼至4楼 |
营利性 |
联系电话: 0831-2624393、0831-2638252
江安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
2026年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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